陈升之

更新时间:2024-02-28 13:21

陈升之(1011-1079年),本名陈旭,字旸叔,建州建阳(今福建省建阳市)人。北宋宰相。

人物生平

陈升之(1011-1079年),建州建阳三桂里(今福建省建阳市,位福建省西北)人。初陈旭,避宋神宗名讳,改字晹叔。

景佑元年(1034年),进士出身。历知封州、汉阳军,入为监察御史、右司谏,起居舍人等职。他在朝中任谏官5年,所上奏有一百数十事。一次升之上奏章,认为昭文馆集贤院是士大夫荣升途径,近用人越来越背弃惯例,变成贵族做官进取的阶梯,请求严格选拔人才。皇帝下令:“自今,臣僚乞为子孙恩者,无得除馆阁。”有一次著作佐郎王瓘路遇节度使承佑未下马,承佑大声怒斥王瓘,并将他押送到开封府。升之为此上奏:“朝官遇见殿帅何必下马让路”,弹劾承佑骄横放肆。朝廷免去承佑殿帅官职。升之因此提为天章阁待制,历任河北都转运使,瀛州(今河北河间)知州,真定府(今河北保定)知府,加龙图阁直学士。

不久,陈升之再入朝任谏官,与翰林学士承旨孙汴、代御史中丞张昪共同考核转运使和提点刑狱官的劳绩过失,得升枢密院直学士。年余,又升枢密副使。这时谏官御史唐介范师道等人联合上奏,告升之暗中勾结宦官,才得到重用。宋仁宗皇帝把奏章交与升之,升之不置一词,请求辞职。仁宗虽对辅佐政事的近臣说:我选用执政大臣,怎容臣僚干预言论呢?但最后还是对双方都予贬斥,升之以资政殿学士身份出知定州(河北省定州市)、太原(今山西省太原市)。治平二年(1065年)升之第三次入朝,任枢密副使。后因母老,请求外放,授知越州。

熙宁元年(1068年),升之赴朝继任枢密使,兼任制置三司条例司之职,和王安石共事,商讨推行变法。当年十月,翰林学士王安石被神宗召见,安石上书主张变法,荐升之任宰相之职——同中书门下平章事、集贤殿大学士。寻因升之与王安石对设置三司条例司看法不一,且新法受朝臣反对,便托病归卧百余日。神宗几次敦促劝谕,才回到朝廷。适遇母丧,升之去相,回家守孝。服丧期满,升之于熙宁七年十二月回朝廷任枢密使。不久因病解职,以同平章事衔出任镇江节度使、扬州判,封秀国公。次年闰四月罢归建阳考亭。家居四年有余,在元丰二年(1079年)病逝,终年69岁。朝廷赠太保中书令,谥号“成肃”。

轶事典故

宋代文人插花赏花,本是件稀松平常的事,为何能够流传千年?奇特之处在于韩琦邀请王珪、王安石、陈升之三位所赏戴的花,是他扬州官署后花园里的一株“奇芍药”,它分开四岔,每岔各开一朵花,四朵花很特别,花瓣上下都是红色,中间却有一圈黄蕊,此花名叫“金缠腰”,又叫“金带围”,很是罕见,人们传说,如果出现了这种花,扬州城里就要出宰相。四人聚会时,把四朵“金带围”摘下,各自簪戴在头上。比这朵芍药更奇特的是,民间的传说居然应验了,随后的三十年里,四个人竟然都相继为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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