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伊士湾

更新时间:2022-01-14 07:09

苏伊士湾位于埃及非洲部分东北岸同亚洲部分(西奈半岛)西岸间的海湾,为红海的西北角。长325公里,宽14-46公里,深80米。北端由苏伊士运河纵穿苏伊士地峡通连地中海。沿岸有苏伊士等港市。石油资源较丰富,为全国最重要的采油区,有穆尔甘、拜拉伊姆等海上油田。

简介

苏伊士湾(Gulf of Suez)

阿拉伯语作Khalij as-Suways。

红海西北部的海湾。位于非洲本土(西)和埃及西奈半岛(东)之间。有苏伊士运河(北)通地中海,是重要的航线。1970年代和80年代,在海滨和近海许多地区发现石油。西奈沿海的阿布宰尼迈港(Abu Zanimah)运送附近乌姆布季迈(Umm Bogma)的锰矿。

港市介绍

苏伊士是埃及港市,苏伊士省首府。在苏伊士运河南端。由新城、旧城易卜拉欣港及陶菲克港三部分组成。人口44.7万(1983年)。七世纪时是连接尼罗河红海的运河航运终点,奥斯曼帝国时代曾为军港商港。1869年苏伊士运河开通后发展为重要港市,港口转运业务繁忙。有大型炼油厂及化肥、船舶、造纸等工业。输油管通开罗及亚历山大,铁路、公路通开罗。

发展历程

1、1998年6月,埃及政府通过了第一次规划方案,确定经济区面积为233平方公里。以开罗-因苏哈那公路为界,分为南北两个部分,共划分13个区块。南半部分面积为89平方公里,分为4个地块;北半部分面积144平方公里,分为9个地块。埃政府于1999年9月30日颁布总理令,将经济区明确定位为新工业区,在区内的投资项目享受1997年“投资保障和鼓励法”(8号法)的政策。

2、2002年6月,埃及“经济区法”(83号法)出台,同年9月颁布了“经济区法实施条例”。2003年2月,埃及第35号总统令确定苏伊士湾西北经济区为埃及境内适用经济区法的第一个经济区,同时将特区面积由233平方公里缩减至90.2平方公里,仅保留原来的1-4号地块及5、7、9号的部分地块。

3、2003年3月,埃及第91号总统令任命了首任经济区机构主席,由其管理经济区相关事务并直接对总理负责。经济区机构主席一上任即表示取消原有分块开发的模式,采取将经济区统一进行土地规划、统一建设基础设施、统一对外招商、统一考虑投资布局的开发建设办法。

4、2003年9月,特区机构与爱尔兰IDI公司签署了经济区管理咨询合同。由IDI公司负责制定经济区整体发展规划、提供咨询服务、建设5平方公里示范区并负责示范区的招商工作。

5、2004年1月17日,埃总理令宣布正式组建由17人组成的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由经济区机构主席任主席,包括来自苏伊士省政府、外贸部、住房部、工业部及投资公司和开发公司等各方面的代表。

6、2004年11月21日,埃方颁布了关于授权投资部长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执行经济特区法和实施细则的总理令以及关于建立苏伊士湾西北经济区管理总局的总统令。投资部长负责准备必要的研究报告,发布有关的命令,以推动执行2003年第83号总统令。

中埃合作

综述

从1994年起,中埃双方领导人开始探讨建设苏伊士湾西北经济特区,1997年4月埃及总理詹祖里访华期间,应埃方强烈要求,中埃两国总理签署谅解备忘录,备忘录规定,中方向埃方提供1000万元人民币赠款用于对该特区的可行性研究;中方过去向埃方提供的贷款余额约3120万美元转为中方企业在该特区投资项目的份额。双方合作的主要内容是中方向埃方提供中国建设经济特区的经验,对埃及有关自由区建设的研究报告进行评估,对特区进行规划,鼓励中方企业参与埃及苏伊士湾自由区的项目建设等。同年11月埃总理詹祖里又提出,出于中埃友谊,特别考虑到中国的地位及建设特区的成功经验,埃从战略角度出发,决定与中国合作建设苏伊士经济区,不仅仅是“帮助”、“咨询”,而是“共建”,并提出中埃合资成立股份公司,共同参加经济区的基础设施建设。

西北苏伊士湾特区地处亚、非、欧三大洲交汇处,距苏伊士城 44公里,距首都开罗120余公里,地理位置优越。原定总面积233平方公里,其中北半区144平方公里,分9个地块;南半区89平方公里,分4个地块。目前, 1、2、3、4、9号地块等5个地块的土地已出让给开发商,并建有投资项目。其它的5号、6号地块规划为居民生活区;13号地块规划建机场。目前,尚有7、8、10、11、12等5个地块未确定开发商。埃及政府计划将该工业区建成世界上最大的工业区之一,主要发展出口型工业,包括钢铁、化肥、电子、汽车、包装、组装、船舶制造与维修等,目标是吸引1500亿埃镑(合441亿美元)投资,创造250万个就业机会。

1998年,国务院领导确定由天津开发区承担该项目。同年3月原外经贸部致函天津市政府,请天津市督促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公司以企业名义与埃方合资成立控股公司,参与共建的资金主要靠企业自筹,如有困难可申请使用中央外贸发展基金。

原国务院特区办已于1998年10月向埃方提供了中国建设特区经验和对埃及建设特区建议的研究报告,获得埃方的首肯。特区3号地块20平方公里示范区的整体规划及2平方公里起步区的详细规划已由我国天津开发区完成。1998年5月,天津开发区与埃及银行、埃及国家投资银行、阿拉伯承包商公司和苏伊士运河管理局,四家埃方企业共同投资成立了合资公司,注册资金7000万美元,中方占股10%,借用中央外贸发展基金5800万元人民币,合资期限25年。

中方参与建设

自1994年埃方第一次提出借鉴中国建设经济特区的经验,在苏伊士湾西北地区建立自由区开始,中埃双方在苏伊士经济区项目上的合作共经历了以下阶段:

1、探讨阶段(1994年10月-1997年3月):埃方提出合作要求,中方表示愿意考虑。

2、启动阶段(1997年4月-1997年11月):两国政府签订谅解备忘录并商定“中方将在提供经济特区建设经验、对有关自由区建设的研究报告进行评估、鼓励中方企业参与经济区建设等方面与埃方合作”。此时中方的原则是“积极参与但不参加”。

3、参与共建阶段(1997年11月-1998年5月):双方就共同在三号地块开发2平方公里起步区,后滚动开发的合作方式达成共识(后于2000年上半年经埃中合营公司董事会讨论同意,将起步区面积调整为3.67平方公里)并签署谅解备忘录。根据外经贸部1998年1月提出的实施方案,天津开发区作为中方代表参与经济区开发建设,并于1998年4月7日组建天津开发区苏伊士国际合作有限公司具体实施。

4、由政府参与向政府引导、企业经营转变阶段(1998年6月至今):中埃双方共同组建埃中合营公司,注册资本7000万美元,负责经济区三号区块的开发建设工作。其中,埃方为苏伊士运河管理局、埃及国民银行、埃及国家投资银行及阿拉伯承包公司等四家国有企业,占股90%;天津开发区苏伊士国际合作有限公司使用国家进出口银行外贸发展基金5800万元人民币(折合700万美元),占股10%。

埃及苏伊士湾西北经济区投资服务大楼项目通过初步设计审查

中方参与经济区开发建设现状

自从1997年以来,在中国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商务部、外交部、天津市政府、驻埃及使馆等有关部门做出了巨大的努力,通过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提供建设经验、广泛宣传、问题交涉等多层次、多渠道加强与埃方在三号地块的开发建设,推动中方企业进驻经济区,取得了积极的成果。特别是2004年初胡主席成功访埃后,商务部等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胡主席访埃及成果,使经济区合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1、由埃中合营公司承建的三号区块3.67平方公里起步区基本完成了有关基础设施建设。此外,由合营公司进行滚动开发的2.25平方公里延伸区块建设正在进行。

2、经商务部批准,天津开发区苏伊士国际合作有限公司使用我对埃政府提供的无息贷款余额505万美元作为投资,与埃中合营公司合资组建置业公司,购买合营公司7.6万平方米的土地建设标准厂房。2003年底,总面积为5000平方米的第一栋标准厂房已建成,与其配套的投资服务中心已于2004年8月18日竣工。

3、2001年—2004年,中国商务部分别在北京、上海、天津、深圳、苏州、杭州、宁波、温州、厦门等9个城市共举办19场苏伊士湾西北经济区投资说明会。

4、为落实胡主席访埃期间与穆巴拉克总统达成的共识,商务部魏建国副部长于2004年5月下旬就加强两国在苏伊士湾西北经济区的合作访埃,与埃时任总理奥贝德、外交国务部长纳加、外贸部长加利、投资总局局长贾姆拉维及经济区机构主席夏拉维进行了广泛深入的会谈,并对参与开发建设的3号地块进行了实地考察。此次访问,双方就进一步改善经济区的投资环境、加大力度推动中资企业入驻经济区、建立部长级联合工作机制、及时解决我企业在注册和生产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在经济区政策调整时对中方已有投资利益的保护给予充分考虑以及将经济区建设成为中埃经贸合作的一个窗口和平台等问题达成了共识。2004年12月4日—7日,为继续深入落实胡主席年初访埃的后续行动,商务部薄熙来部长率领大型经贸考察团专门就加强中埃在苏伊士湾西北经济区的合作访问埃及,分别会见了埃总统穆巴拉克、总理纳吉夫、贸工部长拉西德、国际合作部长纳佳等近10位埃及政府要员,并亲自率领100多位中国企业家前往经济区进行实地考察、现场办公,从而进一步推动了两国在经济区的各项合作。

5、为进一步表明中方参与经济区开发建设的积极态度,于2004年11月23日派出考察组对埃方提出使用1月向埃提供的8000万元人民币无偿援助在经济区援建一座“一站式投资者综合服务大楼”进行考察。12月23日,该项目考察组圆满完成各项搜资、勘查工作。

最新情况

(一)白玫瑰针织成衣项目于2004年8月18日正式投产并举办了开业仪式。作为在经济区投资的第一个生产型项目,该项目的成功实施将为带动更多的中资企业入驻经济区起到积极的示范效应。

(二)在商务部、驻埃使馆等部门的大力推动下,无纺布项目已于今年7月11日完成了注册手续,正在等待经济区机构批准用地并开工建设。该项目不仅是目前中方在经济区投资最大的项目,也是埃及第一个根据特区法注册的项目。

(三)经济区管理机构正在与包括埃中合营公司在内的区内现有开发公司就土地归属问题进行进一步磋商。埃政府拟将经济区土地全部收回,但对回收方式、时间等细节问题仍未做出明确表态。今年9月11日埃经济区管理委员会专门研究土地问题,9月18日再次开会,已形成初步意见,报总理审定。

(四)爱尔兰IDI公司是一家咨询公司,奥贝德政府时期,该公司是根据经济区的建议对整个经济区进行设计规划,其任务包括提供咨询、制订规划、负责招商等。新政府上台后,推翻了过去的合作模式,按照投资部长的要求,该公司目前只负责对经济区所拥有的区域进行设计规划,不在提供咨询和招商,设计规划还必须满足开发商、港口、投资者等诸多方面的要求才可实施。该规划完成后,根据合同,经济区将与IDI公司接触合同。

(五)11月21日,埃方颁布总理令,内容包括苏伊士湾西北经济区管委会和管理总局的领导权归投资部长;投资部长有权发布有关在执行经济区法时所需要的条例、命令和制度,并根据所发生的情况做出调整;投资部长必须准备关于经济区的阶段性报告,报告包括经济区所取得的积极进展和经济区所面临的一些障碍,以便内阁会议研究,从而做出必要的决定和命令。

(六)2005年1月18日,投资80万美元的天津不锈钢餐具项目依照8号法在投资与自由区总局完成注册手续,该项目将作为中方投资的第二个生产型项目入驻经济区。

存在问题

(一)土地归属还未解决,项目实施无地可用

经济区内新项目只能依照83号法(特区法)进行注册,并向经济区机构租赁土地进行建设,8号法对其不再适用,投资总局亦不再为任何拟在经济区按8号法投资的国内外企业办理注册手续。但由于经济区各区块土地均已售给了各开发公司,土地归属问题仍未解决,经济区机构虽然可以为企业入驻办理注册手续、却没有土地租给企业进行项目建设。

(二)经济区依托性较差

经济区距最近的城市苏伊士城44公里,距开罗130公里,城市依托性差、配套的生活及办公设施不够健全。企业进驻经济区后,劳动力的来源及住宿、交通等使用成本及其它初期投资消耗较大。

(三)投资环境差

政策多变,法律制度繁多,政府部门职能交叉、难以相互协调,官僚作风严重、办事效率低下等不利因素在经济区机构及各相关政府部门中皆有体现。

环境设施

1、交通运输设施

码头:特区所在地苏伊士省的苏伊士湾内拥有5个港口,包括集装箱码头、油品专用码头等。埃政府于1998年在特区附近(据3号地块2.5公里)建设一个新的港口?英苏哈那港,第一期1个水池6个散货泊位码头已于2001年9月建成并投入使用。该码头水深17米,可停靠13万吨级的轮船。另将分三期建设3个水池,包括建设集装箱码头、专用码头等。该港口占地5000万平方米,由政府投资4.5亿美元用于港口基础设施建设,再通过BOT方式由埃企业投资3亿美元建设港口服务设施并进行管理。

铁路:由政府出资修建从苏伊士城通向特区和新启用的英苏哈那港的单线铁路轨道已经铺设完毕。该铁路沿苏伊士城-因苏哈那高等级公路伸展,途径苏伊士特区3号和4号地块的东部边界。

公路:由政府出资扩建的从苏伊士城通向因苏哈那港和特区的双向公路改造已经完成;开罗至因苏哈那113公里的拓宽和加固工程基本完工;苏伊士向南至扎费拉奈公路正在拓宽。这些公路向北可以到达地中海,向南可以延伸到苏丹。

2、供水、供电及燃气供应

水源:特区供水靠来自南部城市扎阿法拉管线提供的可饮用水,目前可供水5万立方米/日(3号地块目前的供水额度为1万立方米/日的供水量)。此外,由法国公司通过BOT方式建设的另一引自尼罗河的供水管线工程据称将于2004年完工,届时可供水20万立方米/日。目前的供水价格为1.25埃镑/立方米。

供电:靠南部和北部两套移动式变电站向特区内提供80万KVA的负荷。另在特区北部,建2台变电站,接入埃及电网,现在主体工程基本完成,开始进入设备安装阶段,据称6月份线路工程可以完工。另规划建一座热力发电厂,装机为2套325万KVA发电机组,由法国公司以BOT方式承建,计划于2003年1月开始发电。供电价格为0.20埃镑/度(约合0.36元人民币,按1埃镑=1.8人民币计算,下同)。

燃气:政府在特区东部铺设了两条天然气管道,并与国家供气管网联网。2号区块的陶瓷生产厂和4号区块的扎钢厂即为利用天然气为热源。

3、通信。已建成一容量为900门的电话插转站,计划再建一座电话插转站。

4、防洪工程。埃及政府投资和各开发公司参与修建的特区的苏伊士特区防洪工程。该项工程竣工后,可以保证特区内建设的各种工业项目免受西、南方向洪水的侵袭。

5、生活区规划。由埃及住房部主持进行的特区生活区规划工作即将完成。

6、劳动力来源及价格。苏伊士特区的劳动力主要由距特区44公里的苏伊士城区供应。一般劳动力月平均月工资为150美元。

7、土地和厂房价格。特区地块为交通便捷,国家电网经过特区等,政府投资小。政府以5埃镑/平方米的价格将土地转让给土地开发商。开发商转让土地的价格为33-78埃镑不等。中埃置业有限公司第一栋标准厂房租金价格为:15埃镑/平方米?月。特区土地开发成本较低,约为30-40埃镑/平方米。

经济特区

苏伊士湾西北经济特区

苏伊士湾西北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面向红海苏伊士湾以西,地处亚、非、欧三大洲交汇处,西距开罗市120公里,北距苏伊士城44公里,南邻红海省,附近有苏伊士港、阿达比亚港、因苏哈那港,交通极为便利。

按照穆巴拉克总统在八十年代初期提出的国家发展纲要和九十年代初期埃及经济发展规划蓝图,埃及政府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埃作出了建设特区的战略决策,目标是将特区建成一个以外向型工业为主、综合性的港口城市。

1998年6月,埃政府通过了特区规划方案,确定特区面积为233平方公里(最初规划面积为164公里)。以开罗-因苏哈那公路为界,分南北两个部分,共划分为13个地块。南半部分面积为89公里,分为4个地块;北半部分为144公里,分为9个地块。1、2、3、4、9号地块等5个地块的土地已出让给开发商,并建有有投资项目。其它的5号、6号地块规划为居民生活区;13号地块规划建机场。尚有7、8、10、11、12等5个地块未确定开发商。

埃特区土地开发除3号地块由政府指定国有企业投资开发外,其余4个地块均由私营企业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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