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县志

更新时间:2023-11-20 21:04

新会于隋开皇十年(590年)建县,距今达1400年。由于种种原因,清代以前的档案已茫然无存。第一部《新会县志》编修于明弘治元年(1488年)。以后,历代都有修志、从明弘治元年(1488年)至1949 年建国前夕止,在461 年中,共组织过13次修志,其中修成志书的有8部,仍保留有6部县志,为研究新会历史提供了珍贵资料。

明弘治元年(1488年),奉广东按察副使陶鲁之命,由李承箕编纂《新会县志》。“采其近时之所可知者,或八九事,或数人诗文百余篇,仓卒成之”。至明嘉靖八年(1529年),邑人容翘等完成编纂,全书18卷.已失传。

明嘉靖九年(1530年),知县张文凤主修《新会县志》,未完成。明嘉靖十二年,陈豪继任知县,继续编修。全书18卷,成书时间为明嘉靖十五年。该志由萧廷相、黄佐纂订。已失传。

明万历三十七年(1609年),知县王命璇主修,李以龙、 黄淳编纂的《新会县志》,全书7卷。今存。

康熙十二年(1673年),知县王家启,委邑人余玉成修《新会县志》。康熙十六年,王家启卸任,修志工作中继。 康熙二十八年,在清政府下诏全国统一修志形势下,知县贾雒英主修, 以邑人余玉成、苏楫汝继续校定旧志,“订讹补阙,删繁益新”; 后又聘薛起蛟、汤晋总纂,历时10个月,于康熙二十九年成书。全书18 卷,首1卷,今存。对明末、清初新会遭战乱提供了很有价值的史料。

清乾隆六年(1741 年),知县王植修《新会县志》。 该志是以前志为基础,参考《广东通志》,搜补50年间史事文献, 订讹补缺而成,全书13 卷,首一卷。 对当时清朝摊丁入地田赋制度施行后沙田地区出现的新情况,提供了丰富的史料。今存。

清嘉庆二十四年(1819年),阮元主修《广东通志》, 曾檄府县纂修草志。清道光十九年(1839年),知县林星章在《新会草志》的基础上,遵《广东通志》凡例重修。始于当年四月,道光二十年五月脱稿。时林星章离任,言良玉继任。以职官志间有舛错, 进行考核订正。是年十月,始修成《新会县志》付印。全书14 卷, 首1卷。该志与以前的县志比较,调查工作比较深入, 资料比较翔实。梁启超在《清代学者整理旧学之总成绩-- 方志学》中也认为该志在当时是“斐然可列著作之林者”。该志14 卷的主要内容是:卷1图说;卷2舆地:沿革、疆域、山川、井泉附、水利、海防、 都里、气候、风俗、物产;卷3-4 建置:城池、公署、学校、坛庙、津梁、圩市、邮铺;卷5经政:户役、田赋、杂税、禄饷、盐法、 积贮、营制、官职表;卷6选举表:仕宦、封荫并附; 卷7古迹:城址、廨宅、坊表、冢墓、寺观附、宦迹、谪宦附;卷8-10 列伟:人物、烈女、耆寿、方伎、仙释寓贤;卷11 艺文(书目);卷12 金石; 卷13-14事略;祥异、杂录并附、纂修体例、采访章程。今存。

清同治九年(1871年),彭君谷修,钟应元、 李星辉纂《新会县志续》10卷,首1卷。该志是在咸丰四年(1854年)广东红兵起义,及后太平天国余部转战广东失败之后,粤省官吏,为综其事以传文,设局采访,檄行各邑,旁搜远考,将汇并通志。据此,知县彭君谷与邑绅钟应元等,博访分纂,续修邑志。自同治九年五月起,迄十月成书。适彭调任,继任张经赞再予订正。今存。

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 年),知县蔡尧羲鉴定,总编辑员谭镳编纂成《新会乡土志》。该志与过去县志体裁不同。 全书分历史、政绩、兵事、耆旧、人类、户口、氏族、宗教、实业、地理、山脉、水道、道路、物产、商务15 部分。当时, 根据中英续议通商行船条约,江门北街正式开成通商口岸。 该志对研究本县晚清经济状况、对外经济关系有参考价值。今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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