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壮文

更新时间:2022-07-26 09:34

拼音壮文,壮族拼音文字。以拉丁字母为字母,用以拼写壮语标准音的-套书写符号系统,是法定的壮文。

基本解释

1955年,在南宁召开的壮文工作会议上决定:以北部方言为基础,以武鸣县的语言为标准音,创制壮文。根据该决定,1955年12月制订了壮文方案,经过2年的试行、修改后于1957年由政务院批准公布推行。 198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对这套文字系统作了修改,把非拉丁字母符号全部改成拉丁字母,以词为书写单位,移行时必须保持完整的音节。拼音壮文在50年代末、60年代初大力推行。 1981年后,壮文进入学校,用壮文翻译了小学、中学、中师和高等学校教材。广西民族报以壮文为主,《三月三》文学杂志也出壮文版。广西民族出版社出版各类壮文图书数百种,部分马列著作、国家文献也翻译成壮文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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