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红十字会

更新时间:2024-06-24 21:22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群众团体机关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办发〔2000〕28号) 精神和省委常委会议决定将广东红十字会设立为副厅级单位,单独设置。

历史沿革

广东省红十字会是中国红十字会的省级分会,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是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的助手和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列入群团序列。

广东省早在1904年就有红十字组织,初名为粤东赤十字社,先后易名为粤东红十字总会、中国红十字会番禺分会和广州分会等。这是本省首个红十字会组织,也是全国成立最早的红十字组织之一。

1921年孙中山先生为中国红十字会番禺分会题“博爱”二字。

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各级红十字会组织停止活动。

1978 年,广东省革命委员会批准恢复广东省和广州市红十字会,广东省红十字会与广州市红十字会合署办公,一套班子两个牌子。

1986年,广东省红十字会与广州市红十字会分开办公。

1987年11月,省红十字会选举产生了第二届理事会,聘请梁威林为名誉会长。

1988年2月,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省红十字会办公室事业编制8名。

1991年4月,选举产生省红十字会第三届理事会,省政协副主席王屏山当选为会长。

1994年6月,选举产生省红十字会第四届理事会,副省长李兰芳当选为会长。

1996年4月,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省红十字会办公室为正处级建制;中国红十字会广州备灾救灾中心为差额补贴事业单位,正处级建制。

2004年4月,中共广东省委决定,省红十字会从挂靠省卫生厅改为独立设置,副厅级单位,由省政府领导联系,独立开展工作,由卫生救护社会团体改为人道救助社会团体。

2004年11月,中共广东省委批准成立广东省红十字会党组。

2005年6月,经广东省编办批准成立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广东省管理中心(亦称“中华骨髓库广东省分库”),隶属于广东省红十字会 。

2005年12月,广东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并颁布《广东省红十字会条例》,进一步保障红十字会依法独立开展工作。

2009年1月,广东省红十字会办公地点搬迁至广州市广州大道中1198号。

2010年9月,广东省红十字会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召开,副省长雷于蓝连任省红十字会会长,聘请黄华华省长为名誉会长。

2014年5月,广东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林少春同志当选为省红十字会会长。

2019年3月,《广东省红十字会条例》由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修订通过,自2019年5月8日起施行。

2019年8月,广东省红十字会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召开,副省长张光军当选为省红十字会会长,聘请马兴瑞省长为名誉会长。

2019年10月,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红十字会改革方案》。

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44个县(市、区)红十字会理顺管理体制。截至2019年底,全省共成立红十字基层组织1000余个、志愿服务组织461个,有会员38.2万名、注册志愿者5.3万人。

2020年12月,召开省红十字会七届三次理事会,副省长李红军当选为省红十字会会长。

2021年1月,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红十字会机关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粤办发〔2021〕1号),省红十字会内设调整为5个:分别为办公室、机关党委(人事部)、赈济救护部、筹资与财务部、组织宣传部。

2023年8月,召开省红十字会七届五次理事会,聘请中共广东省委副书记、广东省人民政府省长王伟中同志为广东省红十字会第七届理事会名誉会长,选举广东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冯玲同志为广东省红十字会第七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会长。

机构职能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等有关红十字方面的法律法规。指导全省各级红十字会加强自身建设、组织建设和开展相关工作。

(二)开展备灾救灾工作,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提供紧急救援和人道救助。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

(三)建立红十字应急救援体系和红十字会备灾救灾系统。

(四)依法开展募捐活动。

(五)依法开展应急救护培训和应急救护、防灾避险、卫生健康等知识的宣传,组织志愿者参与现场救护。

(六)依法依规做好应急救援、应急救护、人道救助(简称三救)工作以及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简称三献)工作。开展艾滋病预防控制宣传和教育以及相关人道救助工作。

(七)组织开展红十字宣传、红十字志愿服务、红十字青少年工作。宣传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和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并依照其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八)围绕“一带一路”和粤港澳大湾区、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加强国际交流和与港澳台地区的合作。

(九)完成省委、省政府和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综合协调、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日常工作,承担信息、保密、安全、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理事会日常工作。负责国际间红十字会交往及与港澳台地区红十字组织的交往与合作,承担查人转信工作。

(二)机关党委(人事部)。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工作。承担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和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负责人才队伍和基层规范化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内部审计等工作。承担监事会日常工作。

(三)赈济救护部。开展救援、救灾、备灾相关工作,负责红十字应急救援体系和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信息系统建设工作。负责人道救助工作。开展应急救护培训,普及应急救护、防灾避险和卫生健康等知识,组织志愿者参与现场救护。指导“三献”工作。

(四)筹资与财务部。依法开展募捐活动,负责捐赠财产管理工作。承担拟订红十字事业经费和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制度,管理机关各类资金和资产。指导直属单位财务工作。

(五)组织宣传部。负责省红十字会组织建设。负责会员队伍建设和红十字会系统专兼职干部培训工作。负责红十字志愿者队伍建设和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红十字青少年工作。负责红十字会宣传工作。负责红十字运动基本知识和国际人道法的传播工作。

领导机构

一、名誉会长

王伟中,男,汉族,1962年3月生,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二十届中央委员,广东省委副书记,省政府省长、党组书记。

二、省红十字会第七届理事会常务理事、理事

(一)常务理事名单(19人)

会长:冯玲,女,汉族,1969年9月生,省社科院在职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广东省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

常务副会长: 史先东 广东省红十字会党组书记

史先东,男,汉族,1965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医学硕士。现任广东省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

副会长兼秘书长: 李何荣 广东省红十字会党组成员

李何荣,男,汉族,1964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工程硕士。现任广东省红十字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兼秘书长。

副 会 长: 杨波 广东省红十字会党组成员

杨 波,女,汉族,1967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公共管理硕士。现任广东省红十字会党组成员、副会长。

副 会 长: 王海华 广东省红十字会党组成员

王海华,男,汉族,1968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军事学学士。现任广东省红十字会党组成员、副会长。

兼职副会长:(按姓氏笔画为序)

刘平波 广东省民政厅二级巡视员

汪洪滨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李锦云(女)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工会主席

陈绍常 广东省陈绍常慈善基金会创始人

黄 灿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日报社)党委委员、副社长、副总编辑

曾声海 广东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二级巡视员

常务理事:(按姓氏笔画为序)

关爱贤 广东省红十字会办公室主任、一级调研员

吴阳平 团省委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省希望工程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

张 威 广东药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原院长

何胜庄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总工程师

林伟涛 华南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党委书记

罗 敏(女)广东省妇女联合会党组成员、副主席

骆 腾(女)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党委书记

翟理祥 广东药科大学校长、党委副书记(原省中医院党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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