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开发

更新时间:2024-03-04 17:49

委托开发,利用外部专业公司,来实现产品的开发。在开发过程中,企业派出精通管理业务的人员参与开发方案的研究、监督控制工作的进展,以保证工作的质量。

汽车工业的委托开发

对于汽车工业,委托开发是汽车研发的主要形式之一。由于企业各种资源的限制,不可能同时开发管理太多车型,委托专业公司开发新产品已经显示出越来越强的趋势。委托开发不但能更好的利用社会现有资源,达到降低成本的目的,还可以减轻企业负担,集中精力抓好核心技术。

委托开发甚至委托生产正在成为汽车产业的一个发展趋势,因为委托开发不但可以以最短的时间推出新产品,而且还可以降低研发成本,获得了知识产权,但对技术实力的提升帮助有限。

政策导向

中国2004版《汽车产业发展政策》中指出,联合开发、委托开发等被视为自主开发的一部分,同时自主开发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国家支持汽车、摩托车和零部件生产企业建立产品研发机构,形成产品创新能力和自主开发能力。自主开发可采取自行开发、联合开发、委托开发等多种形式。企业自主开发产品的科研设施建设投资凡符合国家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有关税收规定的,可在所得税前列支。

委托开发合同

委托开发合同是一方当事人委托另一方当事人进行技术开发所订立的合同。委托他人进行技术开发的一方为委托人,受他人委托进行技术开发的一方为研究开发人。

委托开发合同的委托方通过开发方的研究开发,最终获得以图纸、产品设计等为载体的技术成果,这是委托开发合同与加工承揽合同的根本区别。加工承揽合同的标的是承揽方提供的劳务,而不包括在此过程中形成的劳务技术成果。同时委托开发合同的标的必须是技术合同当事人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尚未掌握的技术成果,这是委托开发合同与技术转让合同的重要区别。技术转让合同的标的是合同双方订立合同时就已经存在的技术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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