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林匹克理想

更新时间:2024-08-05 20:37

奥林匹克理想一是公正竞赛,建立一种可控的、合理的社会竞争机制;二是对美和崇高的追求,即“热爱体育本身及其教育价值”和“追求人类的完善”。

顾拜旦在1908年说:“奥林匹克理想,在我们看来,是一个很强的体育文化概念,它一部分建立在你们如此向往并称为公平竞争的骑士精神,另一部分建立于对优美与崇高狂热崇拜的美学思想。”这虽然还不能成为奥林匹克理想的科学定义,但说明了这个理想的某些内容。

《奥林匹克宪章》提出:“奥林匹克的目标是将体育运动置于为人的和谐发展服务的位置,以期建成一个和平的维护人的尊严的社会。”所谓理想是指同奋斗目标相联系的实现可能性的预想模式,奥林匹克理想就应当是同其目标相联系的预想模式或者关于奋斗目标的科学构想。奥林匹克的奋斗目标通过体育运动与教育的结合,使人类逐步向协调和谐、全面发展与尽善尽美前进,建立一个符合人们期望的理想社会。这是奥林匹克的最高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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