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集聚区

更新时间:2023-01-17 16:37

城镇集聚区又称城镇群。是若干城镇集中发展的地方,为近代城镇空间结构的形式之一。在城镇集聚区内,城镇大小不一,性质各异,相互组成一个整体。各城镇间的居民有相当数量往返通勤,并在社会、经济、文化、生活各方面有密切联系。

主要形式

①以某个大城市为核心,逐步向外扩展,在其周围形成若干个中、小城镇,相互组合成团状,如伦敦、纽约、巴黎、莫斯科、上海等大城市及其周围城镇;

②由若干座规模相仿的城市组成的多核心城镇群,如荷兰的兰斯塔德(由阿姆斯特丹、鹿特丹和海牙组成),联邦德国的莱茵—鲁尔(由杜塞尔多夫、埃森、杜伊斯堡、伍佩尔塔尔、多特蒙德、波恩和科隆等组成),苏联的顿巴斯(由顿涅茨克、戈尔洛夫卡、科姆纳 尔斯克、伏罗希洛夫格勒等组成)等。亦 称“城市群”(conurbation)。城镇数量更多、规模更大、具有世界意义的城市群 称为大城市连绵区(megalopolis)。一个 城镇集聚区一般包括当地居民一周的生 活活动循环范围,即中心城市居民到休 憩地及卫星城镇居民使用中心城市的生 活和文化设施的往返客流范围。一般在 离中心城市1.5~2小时行程的等时线内。

主要作用

①既有大城市的社会经济效益,又可减轻环境危害,并可为城市建设提供较多自由,因而有利于解决城市发展与旧城改造的矛盾;

②由于多职能性,能产生较好的社会经济效果,对中、小城镇发展尤其有利;

③有利于大城市周围地区的改造和发展,便于实现城乡结合,提高农村地区的经济、技术、文化和生活水平。但城镇集聚区仍存在生产和人口过分集中带来的弊病;各城镇缺乏统一的行政管理,需要增加道路等基础设施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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