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公安局

更新时间:2024-09-04 21:24

厦门市公安局是厦门市人民政府的下设机构。

历史沿革

“文革”期间,厦门市公安机关受到严重冲击。1967年1月,公安机关瘫痪,公安人员大部分被迫撤离市区,各项工作受到严重破坏。同年2月,市公安机关被军事管制。1968年9月,厦门市革命委员会成立,10月成立“厦门市革命委员会政治处保卫组”,取代厦门市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三家单位的职能。各区公安机关改为区(县)人民保卫组,各派出所改为人民公社人民保卫组。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厦门市公安局增加了一批处(科)室、分局和派出所,截至2004年,市公安局下设15个内设机构、8个支队、9个基层单位和8个分局、45个派出所,全市现有总警力3826人。

现任领导

陈育煌(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

黄卫东(市局党委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局长(副厅长级))

陈志洪(市局党委副书记、机关党委书记、二级警务专员)

张书晖(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二级巡视员)

林传灿(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二级警务专员)

曾嘉贤(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二级警务专员)

吴建生(市局党委委员、特勤局党委书记、一级警务专员)

洪朝墙(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二级巡视员、市局党委委员、第一副督察长)

林世国(市局副局长、警务技术二级总监)

戴伟荣(市局政治部主任)

机构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督促检查下级公安机关贯彻落实情况,部署、指导全市公安工作。

(二)研究和推进公安工作改革,探索符合我市实际的公安管理体制,负责全市公安队伍的管理、教育训练和警务督察工作,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不断加强公安队伍的革命化、正规化、现代化建设。

(三)为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提供社会治安等方面的重要信息和对策。

(四)依法查处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刑事案件、经济犯罪案件,组织协调和实施各类重大事件、治安灾害事故的查处。

(五)实施并指导全市各级公安机关依法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边防保卫和公民出入国境、往来港澳地区和入境我市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工作。

(六)组织实施消防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

(七)指导、检查、监督全市各级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

(八)指导和组织全市各级公安机关依法监督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经济民警队伍建设。

(九)管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

(十)组织实施来厦视察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以及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安全警卫工作,完成重大会议和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一)管理看守所、治安拘留所、收容教育所和强制戒毒所,确保监所安全。

(十二)组织实施全市公安科技和通信组网工作,主管全市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管理和监察工作。

(十三)规划公安装备现代化,为全市公安机关提供信息、技术、后勤等服务。

(十四)负责指导高崎国际机场区域内空防安全和厦门港区、口岸的治安工作。

(十五)领导和管理公安边防、消防工作。

(十六)森林公安局列入市公安局序列,受主管部门和公安局双重领导,业务工作以公安局为主领导。

(十七)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地址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新华路43号。

所获荣誉

2018年5月28日,入选中共福建省委文明办“第十三届福建省文明单位”候选名单,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2022年5月,厦门市公安局法制支队入选2022年福建省工人(五一)先锋号表彰集体名单。

2022年5月,厦门市公安局莲前派出所被授予“全国模范公安单位”称号。

2024年8月,厦门市公安局2023“山海杯”工作专班被公安部记集体一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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