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托收

更新时间:2022-06-07 11:32

出口商出运货物后,将出口项下的商业票据或金融票据交给委托银行,委托银行通过进口地银行向进口商收取货款。

基本操作流程

1. 出口商填写《出口托收申请书》。

2. 出口商向我行提供出口单据进出口合同、营业执照等材料。

3. 款项到达后,出口商根据外管政策及时办理结汇手续。

适用情况

(1)了解进口商的资信状况,并且有足够的资金用于备货和发运;

(2)当出口商处于卖方市场的时候,宜选择付款交单(D/P)方式;

(3)当出口商处于买方市场,且进口商要求给予融资便利,可选择承兑交单(D/A)方式。较赊销方式而言,有一定付款保证

典型案例

出口商A公司出运货物后委托我行以承兑交单方式向美国进口商B公司收取金额为USD500万的货款,并将出口单据汇票交与我行。我行按国家外管规定审查出口商业务资格、贸易背景等,并审核出口托收申请书。审查无误后,我行为A公司选择B公司的账户行美一银行为代收行,并向美一银行寄出委托书和全套单据。B公司承兑汇票后,美一银行向我行发来SWIFT承兑电,经审核无误后,我行及时通知A公司。汇票到期后,美一银行借记B公司账户并将款项付至我行。我行确认款项无误后,根据国家外管政策贷记A公司账户。

主要问题

1. 问:工行如何选择代收行?

答:若委托人指定了代收行,原则上按委托人的指示办理;若委托人未指定代收行,我行将为其选择信誉良好、操作规范的代收行。

2. 问:工行对出口托收申请书的填制有何要求?

答:申请书内容清楚、要素齐全、付款人地址详细完整;明确规定交单方式(付款交单、承兑交单),并对手续费和相关费用承担等事项做出明确规定;申请书上公章和有权人签字须与我行预留印鉴相符。

业务种类

跟单托收受理  受理客户委办的出口跟单托收(D/P或D/A方式)业务,负责向国外银行寄单托收,以及出单后有关往来函电的处理。

跟单托收项下收汇  办理跟单托收项下款项的结汇/入帐,催收及查询等。

光票托收及收汇  接受客户的委托办理贸易项下票据(包括汇票本票支票)的托收及结汇业务。

首次委托业务的客户应提交: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进出口业务的营业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作为资格审查资料。

益处

(1)与信用证方式相比,操作简单、方便易行;  (2)银行费用较低,有利于出口商节约费用、控制成本

(3)进口商只有承兑或付款后才能提取货物,与赊销方式相比,出口商承担的风险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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