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服务体系

更新时间:2024-02-24 03:42

养老服务体系是指老年人在生活中获得的全方位服务支持的系统。养老服务体系既包括家庭提供基本生活设施和生活环境,也包括社区提供的各种服务和条件。

定义

养老服务体系主要是指与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以满足老年人基本生活需求、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为目标,面向所有老年群体,提供基本生活照料、护理康复、精神关爱、紧急救援社会参与的设施、组织、人才和技术要素形成的网络,以及配套的服务标准运行机制监督制度

类型

依据服务主要提供主体可划分为:

家庭养老服务体系

社区养老服务体系

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依据老年人生活居住形式可分为:

居家养老服务

机构养老服务

养老体系

一:家庭养老服务体系

是与中国传统文化相适应的延续数千年的养老服务支持系统。服务提供者主要是由老年人本人、配偶、子女.以及亲朋好友。最大的优势是能够得到家庭的温暖和亲情的关怀,家庭养老功能正在弱化,仅仅依靠家庭养老服务系统难以满足老年人养老需求。

二: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定义:是指政府、社会对养老服务有支持意义的各种制度、政策、机构等方面所构成的系统。该系是在家庭养老服务功能日趋弱化的背景下产生并发展。

类型:

1:基本养老服务体系

2009年由国家民政部、发改委提出,并选择黑龙江、江苏、湖北、重庆、甘肃五个省份进行试点,将在全国正式实施。

定义:是指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以满足老年人基本服务需求、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为目标,面向所有老年群体,提供基本生活照料、护理康复、精神关爱、紧急救援和社会参与等设施、组织、人才和技术要素形成的网络,以及配套的服务标准、运行机制和监督制度。

性质:福利性服务,是政府对生活特别困难的老年人最起码保障型服务。

实施:应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提供具有适宜技术的基本养老服务。

重点:保障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和低收入老年人的基本服务需求。

2:非基本养老服务体系

定义:是指政府、社会对非营利性养老服务和市场性(赢利性)养老服务有支持意义的各种形式、制度、政策、机构等方面所构成的系统。非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为老年人提供具有一定和较高幸福指数的享受服务。

提供者:社会团体、个人和民营与外资机构。

性质:非赢利性机构——非赢利性服务。赢 利 性 机 构——赢利性服务。

基本要求

完整性:老年期时间跨度大,从60岁到百岁以上,需要经过“低龄老年期(60-74岁)”、“老年期(75-89岁)”和“长寿期(90岁及以上)”。完整性要求该体系能覆盖所有老年人群,并能为他们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多样性:是指同一种养老需求,可以有多种多样服务方式可供选择,以便老年人根据自己的意愿、条件选择养老服务方式。

持续性:照顾长者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完善的体系应当为不同年龄、不同健康状况、不同经济状况和不同意愿的老年人提供持续照料服务。

实效性:完善的体系应能破解养老照料的难题,减轻家庭、社会和政府的压力,为长者提供舒适的环境,高品质生活。

经济性:构建养老服务体系是政府的责任,需要投入。如何构建既经济又有高效的养老服务体系,需要政府统筹规划。政府既要履行自己的职责,又不能大包大揽,应遵循“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构建养老服务体系。

基于上述要求,政府解放思想、大胆改革,积极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构建“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

政策措施

国家计划

十二五期间,民政部决定,连续五年开展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年活动,用多元方式来解决养老问题。

启动敬老、爱老、助老工程,工程有个六个计划作为支撑。

通过这几项计划的实施,涵盖了养老的不同的层级和不同的功能,为了把它落到实处民政部还制订了社会养老体系建设监测指标体系,随时对各地的发展进行监控,并且制订了以奖代补的政策。

五大措施

一是加快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加强对新建小区社区服务用房规划布局的审核,使小区规划和社区养老场所做到同步规划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充分发挥民政部门既管城乡社区建设,又管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优势,积极进行内部资源整合,统筹利用社区资源;制定并下发社区托老站和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扶持和推进。市内社区普遍建立托老站、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康复中心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农村以敬老院为依托,增设日间照料和短期托养床位,并逐步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转变,为农村留守老年人及其他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短期托养等服务。

二是加快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推进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建立市、县(市)区、养老服务机构三级联网系统,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的动态管理;健全核查监督机制,落实养老机构扶持政策,提高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的积极性,推进全市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健康有序发展。

三是加快推进“12349”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加大资金投入和政策扶持,依托地方通讯信息平台,构建全市统一的“12349”养老服务信息网络,建设集机构养老、社区托老和居家养老为一体的没有围墙的“郑州社会化养老院”,积极开展居家养老服务

四是探索建立养老服务补贴及评估制度。加强调研,加紧制定和出台养老服务评估和补贴办法,根据老年人经济状况和服务需求,分类实施养老服务补贴,推动老年社会福利服务由补缺向普惠型转变。

五是探索建立政府购买保险制度。推动建立政府为养老服务机构入住的老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制度,提高养老服务机构发生意外伤害风险的善后处置能力。

建设意见

2023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体系建设

2024年1月14日从2024年全国民政工作会议获悉,我国加快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所有省份均已出台实施方案和基本养老服务清单。

截至2023年三季度,全国各类养老机构和设施达40万个、床位820.6万张。截至2023年底,通过开展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累计建设家庭养老床位23.5万张。全国累计完成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148.28万户。愈加完善的养老服务体系更好守护老年人幸福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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