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抽象上升到具体

更新时间:2024-04-05 08:46

从抽象上升到具体是辩证逻辑的重要方法之一。抽象指事物某一方面的本质规定在思维中的反映,具体指思维对事物各方面的本质规定的完整的反映。科学的认识不仅要求把感性的具体事实作为科学抽象的依据和前提,从具体到抽象;而且要求从抽象再上升到理性的具体,使对客观事物“抽象的规定在思维行程中导致具体的再现”。理性的具体是许多规定的综合,是多样性的统一。从抽象上升到具体体现了人类辩证思维最基本的特征。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要求人们客观地分析对象各种规定之间的内在联系,确定每一规定在具体的总体中的地位和作用,以便在概念或范畴的互相联结上,从起点经过中介到达终点而形成一个反映着客观必然联系的逻辑体系。

作为上升过程的起点是对象的最简单和最一般的本质规定,以“胚芽”的形式包含着对象整个发展中的一切矛盾。中介指普遍联系中的中间环节。考察上升过程中的中介,才能弄清楚各个抽象规定之间的内在联系和转化。通过上升过程所形成的具体是一个具有许多规定的总体,也就是上升过程的终点。在由抽象到具体的上升过程中,从起点出发,经过中介,到达终点,这是辩证思维运动的实际进程。客观世界是无限发展的,因而反映客观世界的辩证思维运动也是无限发展的,它表现为循环往复地由抽象上升到具体的不断的前进运动。在哲学史上,黑格尔第一次在唯心主义基础上提出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在黑格尔的《逻辑学》中从最初的“纯有”范畴到最后的“绝对理念”范畴的推演过程,就是一环扣一环地由抽象进展到具体的过程。马克思批判地继承了黑格尔关于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合理思想,在唯物主义的基础上完整地揭示了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运用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将一系列经济范畴组成了一个逻辑上十分严整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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