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院协会

更新时间:2024-07-03 20:12

中国医院协会(Chinese Hospital Association,CHA)成立于2006年,前身是成立于1995年的中华医院管理学会,2005年更名为中国医院协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登记注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业务主管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发展历史

1995年9月,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批准成立中华医院管理学会。

1996年1月18日,召开中华医院管理学会成立大会暨第一届理事会。

2005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批复同意中华医院管理学会更名为中国医院协会。

2006年2月18日,中国医院协会成立大会在北京举行。

2011年8月17日,中国医院协会第二届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

2017年8月26日,中国医院协会第三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

2021年9月25日,中国医院协会在2021中国医院大会开幕式上发布 “健康中国医者先行”倡议书。

2022年12月24日,中国医院协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组织体系

机构设置

会员代表大会是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其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决定协会的工作目标和发展规划等重大事项;

(三)制定和修改会员代表、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产生办法,报业务主管单位备案;

(四)选举和罢免理事、监事;

(五)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

(六)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七)决定名誉职务的设立;

(八)审议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九)决定名称变更事宜;

(十)决定终止事宜;

(十一)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5年,每5年召开1次。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核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协会召开会员代表大会,须提前15日将会议的议题通知会员代表。

会员代表大会应当采用现场表决方式。

经理事会或者协会2/3以上的会员代表提议,应当召开临时会员代表大会。

临时会员代表大会由会长主持。会长不主持或不能主持的,由提议的理事会或1/5以上会员代表推举协会一名负责人主持。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决议事项符合下列条件方能生效: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决定协会终止,须经到会会员代表2/3以上表决通过;

(二)选举理事,当选理事得票数不得低于到会会员代表的1/2;

罢免理事,须经到会会员代表1/2以上投票通过;

(三)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须经到会会员代表1/2以上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四)其他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1/2以上表决通过。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协会开展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理事会由单位理事、个人理事组成。理事不能来自同一单位会员。理事、常务理事不在协会领取薪酬。

协会理事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的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遵守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执行新时期卫生健康工作方针和各项政策规定;

(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是协会会员,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热爱医院管理工作,在医院改革、发展和管理方面取得一定成绩,在该地区或业界具有一定影响力;

(四)一般是现任卫生健康、医疗保障和药品监管等部门、医疗机构领导或医疗机构部门领导及协会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任期最长不超过2届。

理事的选举和罢免:

(一)理事会换届,应当在会员代表大会召开前6个月,按照与业务主管单位达成一致意见的换届筹备方案,由理事会提名,成立由理事代表、监事代表、党组织代表和会员代表组成的换届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换届选举工作;

理事会不能召集的,由1/5以上理事、监事会、协会向业务主管单位申请,组织成立换届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换届选举工作;

在换届前3个月,拟任负责人推荐人选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核。

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拟定换届方案,应在会员代表大会召开前2个月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核;经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召开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和罢免理事。

(二)根据会员代表大会的授权,理事会在届中可以增补、罢免部分理事,最高不超过原理事总数的1/5。

每个理事单位原则上只能选派一名代表履行理事职责。单位调整理事代表,由其书面通知协会,报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备案。该单位同时为常务理事的,其代表一并调整。

理事的权利:

(一)理事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对协会工作情况、财务情况、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三)参与制定内部管理制度,提出意见建议;

(四)向会长或理事会提出召开临时会议的建议权。

理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该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协会利益,并履行以下义务:

(一)出席理事会会议,执行理事会决议;

(二)关心和支持协会工作,积极参加协会活动,完成协会交办的工作,协助协会发展新会员;

(三)围绕医院改革、发展、管理和协会工作,届内每年向协会提交至少一条建议;

(四)在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越权;

(五)不利用理事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

(六)不从事损害协会合法利益的活动;

(七)不得泄露在任职期间所获得的涉及协会的保密信息,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八)谨慎、认真、勤勉、独立行使被合法赋予的职权;

(九)接受监事对其履行职责的合法监督和合理建议。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常务理事、负责人,审议法定代表人变更事项;

(三)决定名誉职务人选;

(四)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负责换届选举工作;

(五)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六)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七)决定设立、变更和终止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办事机构和其他所属机构;

(八)决定副秘书长、各所属机构主要负责人;

(九)领导协会各所属机构开展工作;

(十)审议年度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

(十一)审议年度财务预算、决算;

(十二)制定重要的内部管理制度;

(十三)审议活动资金变更事项;

(十四)审议住所变更事项;

(十五)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理事会每届5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者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核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理事会与会员代表大会任期相同,与会员代表大会同时换届。

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理事累计2次无故不出席理事会会议,自动丧失理事资格。

常务理事由理事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从理事中选举产生。

负责人由会员代表大会或理事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从理事或常务理事中选举产生,该负责人应同时为常务理事。

罢免常务理事、负责人,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投票通过。

选举常务理事、负责人,按得票数确定当选人员,但当选的得票数不得低于总票数的2/3。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情况特殊的,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除视频会议外,其他通讯形式会议不得决定以下事项:

(一)负责人的调整;

(二)选举和罢免常务理事;

(三)审议法定代表人变更事项。

经会长或者1/5以上的理事提议,应当召开临时理事会会议。

会长不能主持临时理事会会议的,由提议召集人推举协会1名负责人主持会议。

协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从理事中选举产生,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在理事会闭会期间,常务理事会行使理事会第一、四、六、七、八、九、十、十一、十二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常务理事会与理事会任期相同,与理事会同时换届。

常务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常务理事累计2次无故不出席常务理事会会议,自动丧失常务理事资格。

常务理事会至少每6个月召开1次会议,情况特殊的,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经会长或1/3以上的常务理事提议,可召开临时常务理事会会议。

会长不能主持临时常务理事会会议的,由提议召集人推举协会1名负责人主持会议。

截至2024年4月,中国医院协会有60个分支机构。

组织会员

截至2024年4月,中国医院协会有4800多家单位会员。

协会的会员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以单位会员为主。

拥护协会章程,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自愿申请加入协会: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二)有加入协会的意愿;

(三)在行业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四)单位会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核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医疗机构;

2.与医院经营管理相关的科研、教学机构;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医院协(学)会及其他相关学术团体;

4.获得相关部门核准的为民医疗卫生服务资质的军队医院;

5.积极参加协会活动,愿意对协会工作提供无偿支持,且拥有良好行业声誉的医药相关企业,可向协会提出入会申请,经协会批准可成为单位会员。

(五)个人会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二级以上(含二级)医疗机构的现任领导和现任科(处)室领导或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的业务人员;

2.从事医院管理有关的医、教、研、防、康等各项管理人员。

协会不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加入协会。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提交入会规定的有关证明材料;

(三)由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四)由协会理事会或其授权的机构颁发会员证书,并予以公告。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对协会工作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三)参加协会活动并获得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协会的章程和各项规定;

(二)执行协会的决议;

(三)按规定交纳会费;

(四)完成协会交办的工作;

(五)维护协会的合法权益;

(六)向协会反映医疗机构改革、发展和管理方面的情况,提供有关建议和资料。

会员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和该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按情节轻重,可给予下列处分:

(一)警告;

(二)通报批评;

(三)暂停行使会员权利;

(四)除名。

会员退会须书面通知协会并交回会员证。

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动丧失会员资格:

(一)1年不按规定交纳会费;

(二)2年不按要求参加协会活动;

(三)不再符合会员条件;

(四)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五)个人会员被剥夺政治权利。

会员退会、被除名后或者自动丧失会员资格,其在协会相应的职务、权利、义务自行终止。

协会置备会员名册,对会员情况进行记载。会员情况发生变动的,应当及时修改会员名册,并向会员公告。协会负责妥善保存会员相关档案,以及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监事会决议等原始记录。

业务资产

(一)宣传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新时期中国共产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政策和中国国家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重大工作部署,加强行业自律,促进医疗机构的改革、建设与发展;

(二)依法维护医疗行业和医疗机构的合法权益,努力营造和谐有序的医疗机构经营环境和秩序;

(三)结合医疗机构存在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反映他们的真实情况和诉求,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制订以及宏观决策提供科学、客观依据;

(四)开展医院管理及相关专业领域的继续教育,推广中国国内外先进技术及管理、经验和做法,实施医务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专业培训,提高医疗机构的专业技能和管理水平;

(五)结合医院医、教、研、防、康等各项管理工作,开展医疗服务、人才培养、科技进步等方面的经验推广和学术交流活动;

(六)在协会职责范围内,根据中国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制定和发布团体标准;

(七)受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委托或批准,开展以下活动:

1.协助开展医德医风、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等方面的行业管理工作,促进医疗机构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保证医疗安全;

2.协助制订医疗机构行业管理规范、技术标准参与医疗机构相关评审等工作;

3.依照有关规定,经批准,开展优秀医院院长及突出贡献奖评比表彰活动;开展中国医院协会医院科技创新奖评审活动。

(八)组织优势医疗机构支持农村、西部和边远地区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水平;

(九)依照有关规定,编辑医疗机构科学管理方面的学术期刊、书籍、信息资料及影像制品;

(十)开展港澳台地区及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

(十一)承办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

业务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须经批准的事项,依法经批准后开展。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提供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建设成就

学术交流

2023年12月16日,由中国医院协会主办、中国医院协会地(市)级医院分会、县(市)医院分会协办、宁波市第二医院承办的2023中国市县医院高峰论坛在浙江省宁波市召开。来自全中国各地近千位医院管理专家共聚一堂,聚焦专科能力建设、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和薪酬改革、智慧医院建设、分级诊疗实践等主题,共话市县医院高质量发展和健康中国实践。

2024年4月7日,由中国医院协会主办的2024健康中国建设中国医院院长论坛在湖北武汉举办。来自国家和地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部分省(市、区)人民政府及健康中国行动议事协调机构,各级各类医院相关领导、专家共800余位嘉宾出席该次论坛,聚焦协同推进健康中国建设重点任务和关键环节,交流思想,汇聚智慧。

2024年5月11至12日,由中国医院协会主办、青岛大学附属医院协办的“2024患者体验与服务提升高峰论坛”在山东青岛召开。该次高峰论坛围绕“改善就医感受提升患者体验”为主题,设1场主论坛和3场分论坛,会议聚焦提升能力、优化服务、改善体验、创新流程等方面,增强医疗机构服务公平性、可及性和优质服务供给能力,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024年5月24至26日,由中国医院协会主办的2024中国医院大会暨行业自律大会在北京国家会议中心召开。该届大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中国共产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国家卫生健康委重点工作部署,以“树行业新风促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推动落实集中整治和行风建设相关要求为己任,设开幕式、主论坛以及二十余场分论坛及专题论坛。

学术期刊

中国医院》杂志于1997年6月创刊,2001年经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部和中国新闻出版总署批准,正式面向中国国内外公开发行。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主管、中国医院协会主办,是中国医院协会会刊。为北大中文核心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是中国医疗卫生领域强势媒体。栏目包括就医院管理焦点或热点问题的特别策划、论述、研究与报告、管理创新、医院改革、医院质量、医院安全、医院文化、学科建设、人力资源、医院法治、医疗保险、医院教学、医院科研、医院护理、医院经营、医院财务、医院IT、门急诊管理、民营医院、医患之间、医院药事、病案管理、健康管理、医院建筑、医疗设备、医院后勤、医务社工、情报图书管理、经验交流、管理实务、综述、案例分析、海外视窗等。

中国病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管,中国医院协会主办,中国医院协会病案管理专业委员会承办的专业学术期刊。该刊自2000年5月创刊,为国家级正式出版期刊,2008年批准为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收录期刊、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统计源期刊。并为“中国知网”“万方数据”收录。主要内容有病案管理、各科病案书写、病案与质量监控、中医病案、临床、护理病案、社区医疗病案、电子病案、病案信息开发利用,病案与经济管理、病案与法制、国际疾病分类、手术操作分类、新技术应用、医疗保险、病案研究分析、国外病案信息、病案管理专业教育、继续医学教育、临床报导等栏目。杂志栏目主要有病案管理、质量管理、医院管理、现代化管理、疾病与手术分类、信息利用、教育与教学和临床实践。

现代医院管理》杂志是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面向中国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医院管理专业学术期刊。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主管,中国医院协会和中国医科大学主办,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承办。主要栏目有探索与研究、医院经营、教学与科研管理、科室管理、医疗管理、护理管理、经济管理、安全管理、医患关系、信息管理、党建与医院文化等。是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收录期刊,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收录期刊,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统计源期刊,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CJFD)全文收录期刊,中文生物医学期刊文献数据库(CMCC)收录期刊。

中国卫生质量管理》杂志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主管,中国医院协会及陕西省人民医院主办的卫生质量管理学术期刊。创刊于1995年2月。2008年6月进入“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 2010年获“陕西省优秀科技期刊”。开设有特别关注、医疗质量、护理质量、服务质量、后勤质量、质量成本、疾病预防控制质量、血液质量、质量认证、QC小组平台、质量与法规、质量与信息化、方法与实践、问题与探索、视窗以及专家讲坛等三十余个栏目。

中国全科医学》1998年创刊,经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主管,中国医院协会、中国全科医学杂志社主办,中国国内公开出版发行的全科医学学术性刊物。特色栏目有论著(临床研究为主)、述评、标准·指南·共识、流行病学调查、医学循证、综述与专论、世界全科医学瞭望、慢病/共病研究、社会·行为·心理、用药指导、方法学研究、数智医疗、全科之问、全科医生知识窗等。

中国药房》杂志是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主管、中国医院协会和重庆大学附属肿瘤医院联合主办的公开发行的药学综合类学术刊物。读者对象主要为在医院药学部(药剂科)工作的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以及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临床应用及监督管理人员。主要栏目包括医药热点(包括专家论坛、当前医药前沿、重点理论选题、指南/共识及解读等)、药事管理(包括医药卫生政策、医院药房管理、市场分析及招投标、社会药房、执业药师等)、药学研究(包括基础研究、制剂与工艺、药物分析与检定、中药与民族药等)、药物经济学(包括经济学研究、医保相关研究等)、药物与临床(包括用药观察、精准治疗、血药浓度监测、临床药理、不良反应等)、循证药学(包括临床用药系统评价、循证研究等)、药师与药学服务(包括用药数据分析、处方点评、用药监护、社区药学等)、综述等。

中国血液净化》为中国国内外公开发行的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国家级医学科技期刊、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CAJCED)统计源期刊、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来源期刊、万方数据资源系统(China Info)全文收录期刊、“中文生物医学期刊文献数据库-CMCC”收录期刊,该杂志面向从事肾脏替代治疗的肾脏内科、泌尿外科、人工肝、ICU、急诊科及相关学科的医师、护士、工程技术人员等,主要刊登与肾脏替代治疗(血液透析、腹膜透析、肾移植)相关的临床与基础研究,涉及各种急、慢性并发症的控制及流行病学、发病机制,透析模式、透析通路、心理学等,此外还有管理及持续性质量改进的研究,介绍血液净化领域的新进展、新产品以及指南的解读,透析查房等。刊登的形式有论著、短篇报道、病例报告、综述、专家述评等。

磁共振成像》杂志(Chinese Journal of Magnetic Resonance Imaging),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主管、中国医院协会和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主办的学术期刊,创刊于2010年1月。该刊栏目有特别关注、临床指南·专家共识、论著(含临床研究、基础研究、技术研究、调查研究、经验交流、基层论坛、学术争鸣、海外来稿等)、专家讲座、视点聚焦、综述、述评、研究快报、病例报告、名刊速览、名家访谈、法治视界、编读往来、资讯等。

健康体检与管理》杂志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主管、中国医院协会主办、《健康体检与管理》杂志社编辑出版的综合学术期刊,于2020年创刊,季刊,全中国公开发行。杂志栏目内容主要包括述评、指南与共识、标准和规范、论著、质量控制、机构管理、信息化、公共卫生、专科护理、适宜技术、卫生经济、社区健康管理、健康动态、健康促进、经验交流等,是从事健康体检与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基层卫生工作者、卫生健康科研人员以及相关理论工作者的交流平台。

中国药物与临床》杂志是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主管、中国医院协会主办的中国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医学学术期刊,创刊于2001年12月,半月刊。该刊以各级医师、药师、医药教学及科研人员为主要读者对象,报道药物研究的新进展、新动向、新技术以及药物在临床应用与实践方面的动态,以科学性、实用性为导向,以药物密切联系临床为特色。设有论著、短篇论著、药物研究、医院药学、药物经济学、合理用药、不良反应、临床研究、综述、病例报告等栏目。

荣誉表彰

2014年,中国医院协会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颁发的中国社会组织评估4A级证书。

2021年3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公布2019年度全国性社会组织评估等级,中国医院协会评估等级为4A级。

人才培养

奖项设置

中国医院协会医院科技创新奖于2010年设立,该奖项是中国医院协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令《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设立的全中国医院行业科学技术奖项,其主旨是贯彻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注重高质量发展的理念,激励会员单位在医药科技研发及管理领域的探索与创新,推动医院医、教、研、防和管理水平的提升,促进卫生健康科技成果向临床应用转化,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

培训工作

2024年4月19至21日,中国医院协会在江苏省扬州市召开医保政策执行与医院高质量发展培训班。该次培训班由中国医院协会主办,中国医院协会医院评审与评价工作委员会、扬州大学医院管理研究院、武汉大学全球健康研究中心承办。

文化传统

形象标识

中国医院协会会徽为由协会缩写CHA所形成的红色图案,图案整体为医院形状。

协会宗旨

协会的宗旨是执行卫生健康工作方针政策;依法加强行业管理,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发挥行业自律、协调和监督作用,提高医疗机构的管理水平,推动医疗机构的改革和发展,为保护人民健康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现任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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